
发布时间:2026-02-09 09:18:12 阅读:28034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各隶属海关:
现将《山东省质量基础设施促进进出口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商务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
2026年2月2日
山东省质量基础设施促进进出口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决策部署,聚焦进出口面临的质量瓶颈问题,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在服务进出口方面的技术支撑、合作互认、品牌培育等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我省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全面提升国际合作效能
(一)深度参与国际标准治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推动我省专业人才在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担任职务。支持相关单位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秘书处工作,主导或参与更多国际标准制定,增强企业在国际贸易规则中的话语权,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奠定坚实支撑。对主导制修订高水平国际标准项目的,每项给予最高40万元奖补;对获批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等秘书处的,每项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二)鼓励中国标准海外应用。强化规则、标准“软联通”,积极拓展“中国标准”海外应用场景,建设一批中国标准海外应用试点,支持我省企业在海外工程项目中采用我国标准,推动更多自主技术、优势产品依托中国标准走向世界,实现从产品输出向技术、品牌和标准输出的全面升级。(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
(三)推动检测认证国际化发展。鼓励引导我省检测认证机构立足地方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要求,通过全球认可合作组织GLOBAC、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认证联盟IQNet等多边互认体系实现检测认证结果国际互认,支持检测认证机构通过机构间合作等方式开展欧盟CE、美国UL等国际认证业务。鼓励我省检测认证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检测认证与我国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为企业提供国际化、本土化、一体化服务。(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二、聚力赋能企业产品出海
(四)加强出口企业品牌建设。进一步完善“好品山东”遴选标准体系、评价体系,支持外贸企业加强自有品牌建设,纳入“好品山东”品牌培育库,推动形成更多区域公共品牌走出国门。积极推进专利预审和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有机衔接,支持指导相关产业企业加大海外知识产权快速布局。加大外贸品牌企业培育,对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开展的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等费用给予支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五)支持国产计量器具出口。精准对接产品出口需求,推动开展国际计量交流合作,持续深化计量技术机构与全球领先检测认证机构合作。加强计量仪器评价国际互认能力建设,强化计量与标准、合格评定等质量基础设施各要素的国际国内协调,助力国产计量器具取得符合国际贸易要求的检测认证证书,打通计量器具出海快车道。(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六)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商标布局。着眼进出口企业商标品牌保护需求,以马德里国际商标服务为核心,提供咨询指导、精准服务、宣传普及和数据支持,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商标布局,培育国际商标品牌。(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技术服务基础支撑
(七)加快引进国际知名检测认证机构。引导国际知名检测认证机构在我省设立公司或设立办事处,为我省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检测认证服务,邀请国际知名机构与我省出口企业围绕主要目标国家市场准入制度进行对接交流,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国际市场政策动向,规避准入风险。(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八)优化海外知识产权预警指导。聚焦风险前置防范,深化重点产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开展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信息常态化监测与通报,形成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风险分析报告,编制企业出海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合规指南等实操手册,帮助重点产业行业识别、预防和规避相关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提供“一对一”咨询与应对方案指导,实现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前置研判与防范。(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九)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能力。扎实开展“助企远航”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齐鲁行活动,设立维权指导专家组,面向全省进出口企业,重点解读主要贸易国家(地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环境,剖析典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例,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纠纷应对能力。开展高价值专利维权补贴工作,对海外维权成功的高价值专利纠纷案件,每案补贴金额最高60万元。(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十)强化技贸措施信息收集与预警发布。密切跟踪“一带一路”、RCEP等主要出口市场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变化,依托“山东WTO/TBT-SPS通报咨询及预警服务平台”及新媒体矩阵,提升风险信息采集、解读与推送的精准度和时效性,健全分级分类预警机制。结合机电、化工、农食、纺织等优势产业需求,编制并动态更新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国别指南与应用手册,为企业提供实务指引。(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四、推动技术机构与重点产业融合发展
(十一)建立技术机构与进出口企业常态化沟通模式。聚焦我省19条标志性产业链、67条重点产业链,重点解决产品出入境、内外贸一体化等关键环节问题,广泛调研进出口企业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方面的需求,形成“需求清单”。对照我省质量基础设施技术机构“能力清单”,以“揭榜挂帅”等方式引导技术机构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水平,推进相互赋能、融合提升。(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十二)提升企业合规应对能力。面向“专精特新”及重点进出口企业,定期组织公益性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培训。针对企业个性化需求,开展定制化辅导,增强企业运用国际规则和应对技术壁垒的能力。围绕机电、农食、纺织、“新三样”等重点领域开展调研,梳理共性技术壁垒与企业实际困难。建立企业问题响应机制,按照“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原则,提供差异化解决方案。(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十三)提升CCC免办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CCC免办工作流程,压缩审核发证时间,加强对CCC免办申请企业的培训指导,支持将进口CCC产品批次数量较大的来料/进料加工企业纳入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应用范围,降低进口零部件的时间成本,提高对国际市场的反应速度。(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十四)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效能。在山东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设立服务进出口专栏,吸引国内外技术机构入驻,为我省19条标志性产业链进出口企业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和合规性支持。(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五、深化国际交流推广
(十五)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磋商。关注绿色低碳、数字智能等发展趋势,跟踪环境、劳工及信息保护、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性贸易措施动向,围绕我省优势产业,深化WTO/TBT-SPS规则运用。积极开展对外通报评议,提出特别贸易关注,通过多双边机制推动解决不合理贸易限制,维护企业出口利益。(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十六)推广典型案例与最佳实践。组织实施质量认证“小而美”国际互认合作项目,建立多维度多层级合规培训、服务和宣传机制。依托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青岛国际标准化大会、“质量月”、“世界认可日”等主题活动,推动我省企业和技术机构深化国际交流。积极宣传我省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进出口典型案例,鼓励技术机构开展国际化宣传推介活动,提升我省企业和技术机构的影响力。(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质量基础设施促进进出口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推动措施贯彻落实。要加强政策解读,充分利用地方资金渠道,进一步支持服务进出口新业态新模式,以及碳足迹核算管理服务、碳管理综合服务等绿色服务,培育服务进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要加大我省质量基础设施发展成果、经验以及服务进出口案例的宣传力度,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